近日,國土資源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下稱《方案》),探索試點集體建設用地建租賃住房,為住房租賃市場增加新供給。在廣東,廣州、佛山、肇慶3個城市在試點城市范圍內。
在集體用地建設租賃住房,意味著租賃房源供給量或將有所增加。那么,市場的新蛋糕究竟有多大?
集體土地建租賃住房 市場新蛋糕有多大?
住房租賃市場將迎新增量
根據國土部和住建部印發的文件,此次發布《方案》的目的,是為了增加租賃住房供應,緩解住房供需矛盾,構建購租并舉的住房體系,建立健全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
《方案》要求完善集體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機制,提出村鎮集體經濟組織可以自行開發運營,也可以通過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集體租賃住房。在監管方面,《方案》還提出租賃住房不得以租代售、不得轉租,探索建立租金形成、監測、指導、監督機制,防止租金異常波動,維護市場平穩運行。
此次發布的《方案》,得到一些行業專家的積極評價,方圓地產首席市場分析師鄧浩志指出,試點方案的推出等于是定向釋放了增量土地,“這次集體用地參與到租賃住房建設,將會成為樓市新的增量,而這種做法也會減少租賃房對商品房的‘抽血’。”鄧浩志認為,《方案》對于建設租賃用房與穩定房價都有著積極意義。
建設難度小于舊城改造
在城市中,集體土地多集中在城中村和城區外圍,因此必須面對拆遷與建設的問題。在廣州,冼村等城中村的改造便經歷了漫長的過程,那么今后在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會不會同樣遇到一些阻力?
對此,鄧浩志持樂觀態度。“這與之前的舊城改造不同,因為舊改的城中村土地已經被收歸國有,但集體用地建設租賃住房,土地性質并沒有發生變化”,因此他認為,改造的難度會相對小一些。
不過,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特聘副研究員何力武向記者表示,整體市場需求結構變遷外加政府各種稅費優惠和補助,能否令住房租賃的收益相對占優,是在城中村發展住房租賃業務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
“就城中村租賃供給變遷而言,關鍵是村集體到底掌握了多大規模和多大比重的物業”,何力武說。
“小產權房”將何去何從?
提到集體用地建設住宅,不少人會聯想到“小產權房”。盡管小產權房的交易不受法律保護,但由于價格相對便宜,部分購房者仍然會選擇購買這類房屋解決居住問題。記者注意到,在國土部和住建部聯合發文后,也有一部分聲音認為,小產權房獲得了新的出路。
廣東省房地產研究會副會長韓世同認為,允許集體土地租賃,意味著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進入這類市場,因此市場競爭會更加激烈,但小產權房依舊不能流通與銷售。
其實,《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中就明確規定了集體租賃住房不得“以租代售”,因而也進一步強化了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的用途。不過,由于小產權房都是以居住為目的修建的,因此也能夠用作租賃。
那么,未來小產權房的出路在哪里?對于這一點,廣東中原地產項目部總經理黃韜認為,目前很多小產權房的建設,在安全、消防及道路交通方面的設施仍然不夠規范,達不到廣泛租賃的需求,需要經過細分、規范、改造等一系列措施。
政策有利于緩解住房緊張
對于城市中的租房大軍而言,可供租賃的房源當然是越多越好,這樣選擇余地增多的同時,價格可能會更加優惠。那么此次出臺的新方案,對于房地產市場會有哪些影響?
對此韓世同表示,因為租房的房源增多,增加得較快,因此盡管短期內政策對商品房的影響不大,但是未來對于租房市場還是會產生作用。
而黃韜則認為,這次印發的方案,是進一步落實住房本質指導思想延伸的一個措施。他表示,如果能實施下去,對于緩解目前的住房緊張將會有很大的作用,這樣也能使得樓價更加趨于穩定,也會對未來住房的格局、市場的發展方向產生一定的影響。
“從使用價值這個方向來看,發展集體用地租賃住房可以充分展現住房的本質,這個方向值得鼓勵與探索”,黃韜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