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的張先生去年剛買了新房,年底的時候在北園大街的歐亞達家居廣場里定了一張餐桌和一個餐邊柜,錢款是都交了,可過去了快一年,直到現在,這家具卻一直沒收到。
全款買家具 貨卻沒了影
張先生說,他是在歐亞達家居廣場里一個叫家百悅的門店定購的家具,總共花了2799元。
“按理說買家具都應該是定金,這次收全款,而且又是活動價,比較合適就購買了。”張先生說。
在雙方簽訂的家具銷售合同中賣家承諾,今年四月初會按時交貨,可張先生左等不來右等不來,如今交貨日期過去了四個多月,到底出了啥問題呢?
張先生說,房子今年四五月份裝修完,合同上寫的也是四月初,裝修完了之后要去歐亞達提貨,結果歐亞達告知他這家不干了。張先生告訴記者,原本這個名叫家百悅的門店位于家居廣場的二層,現在卻已經被另一個品牌所代替,為了搞清楚事情的狀況,張先生撥通了當時銷售人員的電話。“當時我去找他,把錢給他轉的賬,他姓唐,這個單子上也有他的簽名,我之前給他打過很多次,一直不接電話。”張先生說。
門店撤場 事情難解決?
多次撥打銷售人員電話,卻一直沒有人接聽,到底發生了什么呢?張先生決定再找商場問個明白。
“商戶應該是經營不善,在今年二三月份經營不善,正常合同解約撤場。他就銷售不行,我們有淘汰制度,比如這個品類哪個季度都是老末,就沒必要把這地方租給你了,有其他能帶來效益的商戶來租這個地方。”濟南歐亞達家居北園店商管部經理皇甫海濱對記者說。
商管部經理表示,這家商戶由于業績太差,商場提前與他解除了合同。同時他告訴記者,商場也一直試圖幫張先生解決問題。
濟南歐亞達家居北園店商管部經理皇甫海濱說,“我們接到老師的投訴之后,多次與商家進行溝通,他之前在我們這登記的電話已經停機,老師合同上這個電話,我也多次打過,確實是沒人接。”
電話聯系不上,就沒招了嗎?張先生認為,他是從商場里的店鋪買的家具,而且又是商場把商戶給攆走的,出現目前的問題,理應由商場來負責。
貨款未交收銀臺 商場無責任?
這名經理告訴記者,假如張先生當時把貨款交給商場的收銀臺,他們理應進行處理,但錢直接交給商戶的話,商場沒收到錢,所以這事只能幫忙協調。
張先生說:“現在是他拿著您的單子給了我一種信任感,導致我陷入了這個局,他給我拿一白條或者一收據我肯定不會給他。”
“咱這個單子確實是我們商場的,但是這個單子、合同上面沒有任何我們相關的印章,包括商場章也好,合同章也好。”商管部經理皇甫海濱說。
暫時達成協議 下周處理
張先生認為,他雖然把錢直接給了商戶,但由于雙方簽訂的家具銷售合同是商場的,因此商場應該對此事負責。經過長時間溝通,這名經理給出了這樣的答復。
商管部經理說,周一會給商家下公函,要求必須在一周內給處理,他不解決的話,爭取把貨給老師,如果貨達不成,通過公函的形式動他們在商場內的保證金。
雙方暫時達成了協議,張先生決定等待事情最終的結果。那么,對于商戶私自收款的情況,商場方面會如何監管呢?
濟南歐亞達家居北園店商管部經理皇甫海濱說:“如果在場商戶出現這種問題,我們合同上面是嚴格按照處罰制度去處罰的,怎么處罰,這個是我們合同內的,我不方便跟您說。”
商戶私自收款 是個例嗎?
商場中還存在私自收款的商戶嗎?記者隨機走訪了多家門店。
走訪中,多家門店提示客戶要把錢款交給收銀臺,這樣才有保障,但也有商戶表示,他們允許客戶直接在店內支付。
商管部經理說:“貨款一定要交到商場,權利才能有保障,一定要用我們商場的正規合同,加蓋公章,把錢交到收銀臺,實行我們的先行賠付以及退換貨的權利。”
就像某些商戶說的,錢交給他們返款快,對他們來說是有好處,同時,類似于活動價、打折之類的優惠也能給到客戶,看似是雙贏,實際上這樣的交易方式存在風險,就像張先生遇到的問題,到頭來只能是自己吃虧,因此,希望商場方面能嚴加管理,做好提示,盡量規范好商戶與客戶的交易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