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7月25日,廣東省政府發布《廣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提出,為持續強化工業源污染治理,珠三角及清遠市禁止新建普通陶瓷項目,淘汰禁燃區內高污染鍋爐或改燃清潔能源。實施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企業綜合整治和陶瓷、玻璃等高排放行業的升級改造。
其中,清遠市主要建陶產業園區——清遠市廣州花都(清新)產業轉移工業園更是因為未按規劃環評要求使用天然氣、園區污水管網和環境應急設施建設不完善、未建設一般固體廢物處置綜合利用設施和規范填埋場、陶瓷垃圾長期亂堆亂放等問題被要求立行整改。要求該園區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清潔生產改造。
8月1日,廣東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出臺《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為提升空氣質量,實現全面穩定達標,提出18項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強化措施。正式以省政府文件的形式確定珠三角地區及清遠市禁止新建陶瓷廠這一政策。
《分工方案》提出,為從工業源頭防止大氣污染,將強力推進重點區域污染治理。具體措施包括要求廣州、佛山、東莞、肇慶、江門等空氣質量不達標城市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火電、化工、陶瓷、玻璃、造紙等重污染行業和揮發性有機物行業開展全面清查,制訂并實施淘汰退出方案,開展城市交界處工業集聚區、村級工業園的環境連片綜合整治;珠三角地區及清遠市不再新建陶瓷廠(新型特種陶瓷項目除外),現有陶瓷廠要推廣使用天然氣。
《分工方案》還提出,將加強高排放行業環境監管。其中,將進一步推進陶瓷、玻璃等重點行業企業升級改造,并推進其大氣污染物提標減排。當前佛山、肇慶兩市已提出陶瓷行業大氣污染物收嚴目標。
除提標減排外,《分工方案》還要求將加大電廠、石化、鋼鐵、水泥、陶瓷、玻璃等高排放行業和國控、省控等重點企業的監管執法力度,實行24小時在線監控,明確排污不達標企業最后達標時限,到期不達標的堅決依法關停;嚴厲打擊偷排、造假行為,嚴格落實失信企業聯合懲戒,及時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平臺系統(廣東)公示環境違法企業違法失信信息,并在媒體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