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陣營不同,模式各異
中投顧問在《“十三五”數據中國建設下智能家電深度調研及投資前景預測報告》中指出,目前國內的智能家居提供商按其陣營,大致可以分為4類:終端廠商陣營、互聯網公司陣營、視頻網站陣營、運營商陣營,每個陣營都有不同特點。
1、美的:以傳統家電智能化為契機,打造M-Smart智慧家居平臺。
總體定位:智能家居硬件產品提供商。
核心產品:以白家電智能化為切入點,逐步打造空氣智慧管家、營養智慧管家、水健康管家、能源安防智慧管家四大智慧家居系統。
關鍵動作:基于阿里巴巴物聯網開放平臺構建M-Smart系統;強強聯合,實現白電品類的智能化。
2、小米:以小米盒子和路由器為突破口,致力成為家庭互聯網解決方案提供商中的引領者。
總體定位:家庭互聯網解決方案提供商。
核心產品:以小米盒子和小米路由器為基礎產品,以智能手環、小蟻智能攝像機、空氣凈化器、智能插座、yeelight智能燈泡、iHealth智能血壓計等為增值應用。
關鍵動作:廣泛投資智能硬件公司,多達20余家;發布小米智能模塊,推進傳統家電變身;以低價或者免費方式加大互聯網與傳統家電廠家的合作。
3、百度:以智能硬件作為切入點,實施軟硬云服務一體戰略。
總體定位:以智能硬件切入、以電商平臺打造作為差異化手段,致力成為智能家居生態系統的打造者。
核心產品:智能路由器、百度影棒等硬件類基礎產品。
關鍵動作:自建電商平臺“百度未來商店”,推廣智能硬件;攜手硬件廠商發布智能產品;依靠百度云、百度大腦等高端資源幫助廠商以較低成本快速切入智能家居市場。
4、電信:以智能終端和智能應用為核心,打造智能家庭產品的全新品牌。
總體定位:以智能終端和智能應用為核心,光寬帶為接入方式,致力于成為家庭信息化一攬子解決方案提供商,為家庭用戶提供影音娛樂、民生應用和智能網關應用三大類服務。
核心產品:用戶提供影音娛樂、民生應用和智能網關應用三大類服務。
關鍵動作:與電視機廠家、芯片廠家、終端廠家、渠道商和應用提供商等共同發起成立智慧家庭產業平臺;發布“悅me3.0”打造中國電信智慧家庭產品的全新品牌;“悅me”套餐與傳統寬帶無縫協同。
(二)運營商優勢:接入和用戶規模
可見在智能家居市場,不同陣營的智能家居提供商必須根據自身特點進行布局,塑造差異化優勢,才可能占據一席之地。對于運營商在智能家居領域的定位及策略,
首先,要發揮本身特長,構建差異化優勢。接入能力和用戶規模是運營商進軍智能家居的差異化優勢。因此,運營商一方面需要強化其在接入端的控制能力,同時快速加強智能網關環節競爭力;另一方面需要發揮并增強用戶的黏性價值,結合大數據分析等手段給用戶提供個性化產品和服務。
其次,需合作共享,形成解決方案提供能力。進軍智能家居,運營商的天然短板在產品及解決方案提供能力方面。因此,運營商一方面需與產業鏈其它成員合作,逐步形成提供一攬子解決方案的能力;另一方面可與地產、家裝、安防、教育等行業進行合作,共同拓展智能家居產品。
最后,還應進行機制創新,建立互聯網化運營機制。運營商要想提高智能家居領域的競爭力,在運營機制方面也需進行創新。其中,合作伙伴管理將是后續運營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有效合理的激勵機制將是吸引合作伙伴并長期共贏的有效保障;此外,線上運營也是工作重點,如何通過線上渠道提升線上銷售和服務等,也是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
中國發布智能家電的行業標準
為更好地規范智能家電市場,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共同發布的國家標準《智能家用電器的智能化技術通則》(以下簡稱《通則》)于2012年9月1日正式實施。
作為我國制定的第一個智能家電行業統一標準,其實施將在一定程度上引導智能家電發展方向,規范行業秩序。同時,由于家電的智能化技術突飛猛進,相關標準往往容易滯后于產業發展,建議在做好前瞻性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出臺配套的智能家電產品標準。
《通則》明確定義了智能家電、智能特性、智能化技術及智能控制系統結構等概念。其中,智能家電是指采用一種或多種智能化技術,并具有一種或多種智能特性的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智能特性特指人工智能特性,即家用電器中的控制系統所具有的類似人的智能行為,如自學習、自適應、自協調、自診斷、自推理、自組織、自校正等。
《通則》的出臺對于行業發展有引導、規范作用,在產品智能化上促使企業真正按照相關技術通則生產,逐步深化家電智能化發展水平。之所以要出臺《通則》,原因在于智能化已成為家電業發展的一大趨勢,由于缺乏一個統一的標準,導致目前智能家電市場魚龍混雜。
中投顧問在《“十三五”數據中國建設下智能家電深度調研及投資前景預測報告》中指出,智能家電的發展態勢雖然蒸蒸日上,但家電智能概念較為混亂,很多商家都把智能作為宣傳噱頭,而產品是否真正智能,無法評測。
目前國內家電廠商存在濫貼“智能”標簽的情況,現在很多家電都貼著“智能”的標簽,但技術上遠沒有達到宣傳的水平,屬于偽智能。以洗衣機為例,根據智能控制“在無人干預的情況下能自主驅動智能機器實現控制目標的自動控制技術”定義,智能洗衣機除了做到根據衣物重量、纖維成分控制注水量,還應能根據污漬多少調節洗衣液使用量等。然而,目前市面上的一些所謂的智能洗衣機做不到這一點,它們只是按設計者事先規定的時間、模式、程序運行,僅僅實現了自動化管理,離智能化還有很長一段路。
對此,《通則》規定了家電智能特性檢測與評價內容,將其分為智能特性、智能技術、智能結構3個層次,將檢測與評價方式分為整機檢測、聯機檢測和脫機檢測3種方式。通過檢測評價,每款智能家電必須認定采用了何種智能技術,是否因此產生性能提高、功能擴展的效果,并根據總得分將家電“智商”分為5級,即1級至5級,1級為最高級。此外,《通則》規定,根據檢測、評價的結果,對送檢家電確定其智能化等級后,應發放智能化等級標志,貼于產品明顯處,且在包裝箱上標注。
《通則》的實施,對于智能家電行業是一個好消息,但由于該標準并非強制性,加上家電的智能發展是動態的,因此,標準對行業的促進作用有限。
從行業發展角度講,《通則》的實施細則需進一步細化,提高適用性。同時,配套的智能家電產品標準急需出臺,與《通則》形成系統的智能家電標準,真正明晰產業發展方向,引導消費。另外,除了出臺配套性的標準外,還應依靠類似于節能補貼式的生產性鼓勵措施,促使企業重視信息化工作,真正在產品智能化方面下工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