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電子商貿城價格:200元至500元之間商販:最起碼能拍二三十平方米范圍
據蘭州晚報報道 一塊手表、一支鋼筆、一個紐扣,這看似簡單的物品,卻是高清偷拍的“武器”。近日,根據市民反映,記者連續幾天暗訪了我市最大的電子市場——電子商貿城,發現相關部門明令禁止的針孔偷窺隱私工具,在這里十分暢銷,并達到泛濫的地步。市民驚呼:在“鬼眼”的窺視下,有隱私可言嗎?
高額利潤鋌而走險
6月2日,記者跟隨知情者來到電子商貿城,走過大廳,記者的身影出現在商戶們一臺臺電視的屏幕上,記者四處尋找攝像頭時,發現各種攝像頭對準大廳,大廳內所有景象一覽無余。難道這些攝像頭就是所謂的針孔攝像頭?記者有些遲疑,知情者卻說,這些都是合法經營的監控系統,針孔攝像頭售賣比較隱蔽,一般情況下是買不到的。
記者跟隨知情者穿梭在商鋪間的小道內尋找“獵物”,可是幾圈下來,并未看到要找的“獵物”。就在這時,一商鋪老板主動上前詢問記者要什么東西?記者以買電焊絲為由,與這位老板攀談起來。當記者提出要購買針孔攝像頭時,該男子非常謹慎地打量著記者,說:“那是違法的東西,我們這里沒有。”無奈,記者買了幾件電子產品,繼續和這位老板“套近乎”,可是老板依然拒絕了記者,還強調說,去年這個市場一男子因兜售針孔攝像頭,被判了三年的有期徒刑,大家都不敢賣了。記者謊稱自己就是有些好奇,隨便玩玩而已。說罷,記者拿著買到的電子商品欲離開商鋪。
商鋪老板突然又說:“你真心想要?”記者回答:“是的。”
老板再次說:“你要是真想要,我可以調貨。”記者問從哪里調貨時,男子說:“就在這個市場,很快給你拿來。”
記者又問:“價格怎么樣?”
老板說:“東西不同,價格也不一樣。”
記者提出看一看貨時,老板說:“看你們人很老實,就拿給你們看,一般不是熟人的話,我們是不敢拿出來的。”說罷,急匆匆去取貨。
不到兩分鐘時間,老板趕來,手中拿著幾款針孔攝像頭,左顧右盼,先巡視了一下四周后,交給記者。記者注意到,這些針孔攝像頭有紐扣版的、有鋼筆版的、有橡皮擦版的。一款很小的車鑰匙針孔攝像頭引起記者的注意。記者詢問這怎么用時,老板拿著這款攝像頭說,這款攝像頭很像車鑰匙,沒人注意你會拍攝,價格在400元左右,它的最大好處是可以隨便捏在手里,隨便在哪個場合都可以拍。
記者又問,能拍多長時間?
老板說,這就要看SD卡的大小了,內存大,拍攝時間就長,內存小,拍攝時間就短,一般賣的SD卡有8G、16G、32G的,32G的卡能拍6——8個小時,足夠用了。隨后,老板又拿出一款比車鑰匙更小的針孔攝像頭說,這個攝像頭既經濟又實惠,價格在200元左右,而且攝像頭上面還有磁鐵,隨便吸在客廳的燈管上,家中的一切一覽無余,攝像頭很小,別人也不會發現,很好的,說完這位老板詭秘一笑。
“這么小的東西咋這么貴?”記者故意問,老板很不耐煩地說,這種東西就是一件好玩的東西,要批發確實很便宜,但一般人不會大批量要的。記者又問,這是從哪里進的貨時,老板說,都是從深圳、廣州等地進來的,批發價100元至200元不等,但他們售賣是有風險的,所以價格就貴了,記者嫌價格太高借機離開。熟料,記者的拒絕引起商戶的懷疑,在記者離開商鋪不久,竟然有人偷偷跟蹤記者,無奈,記者暗訪工作被迫中斷。
明目張膽擺在柜臺內
6月4日,記者再次來到該市場。繼續在市場內搜尋,在市場一個比較偏僻的柜臺處,記者看到一柜臺中擺放著各種各樣的針孔攝像頭,當記者詢問時,女老板毫不避諱地說:“這里有很多款,你要哪一款?”并從柜臺里拿出幾款讓記者挑選。
記者暗自僥幸,前日的暗訪雖然遭到跟蹤,但沒有引起其他商戶們的注意和警覺。記者看到,這里的針孔攝像頭比前日暗訪時看到的品類更多,最大的只有火柴盒大,均為黑色,所有的攝像頭都沒有商標和型號。其中有一種針孔攝像頭,鏡頭只有小拇指大小,攝像孔和針眼差不多大。記者提出質疑:能不能看清楚?女老板拍著胸脯說,有問題包退包換,最起碼也能拍二三十平方米的范圍。為了讓記者看得更清楚,女老板叫來她的丈夫演示操作。他先將攝像頭接上電源,用另外一根線插入電視機的視頻接口,然后把攝像頭對準店門口,過往行人的身影便很快閃進了電視機內。正好,有一對情侶攜手而過,兩人打鬧嬉戲的鏡頭一一躍入記者眼簾。
隨后,他又接上音頻端口,清晰的說話聲便從聽筒中傳來。“針孔攝像頭非常小,一般不為人所察覺,你可以把它安裝在天花板上以及墻壁的各個角落,所有室內的情況都可查看到。女老板的丈夫很有興致地告訴記者,還可以在電視上面做手腳,接一些很隱蔽的線,也可以無線操作,就可以“偵查”到鄰居家的活動情況,如果涉及到一些私生活……說到這里,他很詭異地看了看記者,臉上掛滿了不懷好意的笑。
據女老板的丈夫介紹,前段時間有種竊聽器,在蘭州一些電器市場很暢銷,竊聽器只有火柴盒大小,一般可以竊聽到10余米范圍內的說話聲,賣價在100元左右,顧客以中學生居多。
隨后,記者在市場內轉了幾圈,除少數商販表示沒有外,其他商戶都表示可以調貨。可見,在該市場“串聯”兜售針孔攝像頭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好多商戶都可以隨時調貨,而且價格都控制在200元至500元之間,形成一個黑色的利益鏈。
律師說法
買賣針孔偷拍設備屬違法行為
“如果針孔攝像頭泛濫,到處都有這種微型偷窺儀器賣的話,那太可怕了!”市民王女士說,既然它們可以隨便買賣,價格又不高,會不會被濫用?如果被一些不良用心的人放在賓館的洗手間、商場的更衣室、街頭公廁內等,那豈不沒一點隱私可言?
王女士的擔心不無道理。甘肅天馬律師事務所律師成震海說,偷拍行為分成了兩大類:根據行為人的目的,有些人是以營利為目標的偷拍行為,比如窺探和偷拍某人的日常生活,然后出售,對于此類行為,可以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處罰;其二是利用偷拍來宣揚別人的隱私,以達到惡意貶損他人人格的目的,如果情節不嚴重,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如果情節嚴重,已經達到犯罪程度的,則可以根據刑法定罪量刑。此外,還有人是利用非法偷拍手段來收集證據,對此法院將不予認定。還有,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是沒有證明力的,而且法院在審判實踐中,也基本上不采納此類證據,因此只有讓更多的人了解證據規則,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偷拍現象的發生。而對于利用偷拍手段偷窺別人隱私的,他認為,受害人完全可以根據我國民法關于公民名譽權、肖像權的規定,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如果性質嚴重,甚至可以根據刑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