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西:水環境改善明顯的市(縣)可獲財政獎勵
14日,記者了解到,為促進我省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省財政廳與省環保廳制定政策,對水質斷面不達標的市(縣)扣繳生態補償金,水質改善明顯的市(縣)則進行獎勵。
據介紹,財政部門將對水質不達標的市(縣)扣繳生態補償金。考核斷面的化學需氧量、氨氮監測濃度均不超過考核標準,不扣繳生態補償金;超過考核標準50%及以下、50%至100%(含)、超過1倍至5倍(含)、超過5倍至10倍(含)、超過10倍以上的,分50萬元至300萬元五檔扣繳生態補償金。同一市(縣)范圍內,所有考核斷面生態補償金按月累計扣繳。
水質達標或改善的給予生態補償獎勵。在無入境河流時所考核斷面 COD、氨氮的實測濃度值與考核目標相比保持或改善的斷面給予獎勵。保持水質目標獎勵:連續3月水質保持考核目標的,獎勵10萬元;全年水質保持考核目標的獎勵100萬元。水質改善獎勵:當月比上年同期實現水質改善時給予獎勵,由不達標到達標獎勵100萬元,達標后跨級別獎勵50萬元,三類水以上跨一級別獎勵20萬元,同一斷面累計獎勵。
省財政下達的獎勵資金和扣繳的生態補償金將全部用于我省跨流域水污染綜合整治等方面。(記者何寶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