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項目建設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而征地拆遷工作是否順利對項目加快建設起重要作用,近年來,“拆遷難、安置難”似乎成了項目建設的“攔路虎”。在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上,“拆遷安置”成為一個熱門話題,許多人大代表紛紛建言獻策。
“隨著舊城改造的步伐加快,拆遷任務越來越重。但是,我們目前的拆遷模式仍采用十分陳舊的辦法,已遠遠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來自城關區草場街街道的王金明代表認為,之所以出現“拆遷難、安置難”的尷尬局面,關鍵是安置工作做的不好,補償安置標準這把“尺子”沒有用好。
“補償標準是統一的,可是在協議過程中就出現了多與少的問題,拆遷早的協議價可能就低,拆遷遲的協議價可能就高。另外,還會由于其他原因,出現協議價的不同。最終,很可能導致補償價的口子越撕越大,建設成本越來越高。據我了解,蘭州市目前征地拆遷費用與沿海發達城市差不多。”王金明說,這樣就會導致拆遷征地工作進展十分緩慢。“如果一把尺子量到底,也許拆遷工作不會這樣難。”
“在拆遷工作中,由于有些安置房遲遲不能按期建成,使得拆遷戶在外過渡的時間長,少則三四年,多則七八年,群眾深受其苦。”王金明舉例說,城關區草場街沙坪村在城市建設中,許多舊房被拆除,數百戶居民在外過渡,由于安置房遲遲沒有建好,使得這些人在外過渡長達7年之久,直到去年底安置房終于建好交付使用,基本解決這一問題。
“目前,我們的拆遷征地、安置群眾的辦法仍是多年前的老辦法,顯然已不能適應時代的變遷。我們應該探索一種新的拆遷、補償、安置模式,做到科學合理,最終達到百姓滿意、開發商滿意、政府滿意,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王金明建議說,希望公益性住房建設能加快步伐,壓縮建設周期,盡早盡快地建成,妥善安置拆遷群眾,減少社會矛盾,同時,節約建設成本。另外,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該先建設安置房,然后再拆遷,免除拆遷戶的后顧之憂,相信群眾會更加支持這項工作,拆遷工作的障礙就會減少許多。
“目前,蘭州市每平方米每月拆遷過渡費是8元,按50平方米的房子計算,一個月過渡費400元,這個標準顯然與現在租房價格相距甚遠。”王金明建議適當提高這個標準。
這個問題同樣引起了安寧區的朱宗貴代表的注意,他建議,應該提高拆遷戶居民過渡費標準。根據市政府有關文件,安寧區拆遷戶的過渡費為每人每月150元,根據目前房屋租賃價格,該補償價早已無法支付拆遷戶的過渡租房費用,給群眾造成了經濟負擔。
